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公  告
2011年 第28号
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公告
(第65号)
根据《中药品种保护条例》的规定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广西桂西制药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生产的14个中药品种列为国家中药保护品种(见附件)。对其中12个列为首家保护的中药品种,同品种生产企业应按《中药品种保护条例》及有关规定申报同品种保护,逾期不申报的,应停止生产;若继续生产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中止其批准文号效力,并按《中药品种保护条例》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。
特此公告。
  附件:国家中药保护品种目录(第65号)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○一一年四月二日
附件:
                国家中药保护品种目录
                   (第65号)
| 
 序号  | 
 药品名称  | 
 保护级别  | 
 保护期限  | 
 保护品种号  | 
 生产企业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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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一、首家保护 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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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1  | 
 妇炎康胶囊  | 
 2  | 
 2011年4月2日~2018年4月2日  | 
 ZYB2072010060  | 
 广西桂西制药有限公司  | 
| 
 2  | 
 培元通脑胶囊  | 
 2  | 
 自2011年4月2日~2018年4月2
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
    
    
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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