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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局关于印发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
时间:2017-01-11
总局关于印发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
食药监食监三〔2016〕151号

2016年12月14日 发布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: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《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》《保健食品申报与备案管理办法》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》等有关规定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《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》,现予印发,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。


食品药品监管总局
2016年11月28日

附件: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.doc

电话:(86)010-64668844 传真:(86)010-64668844-624 中国报批网(北京阿兰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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